2003中国广州国际铝型材及生产加工设备展览会

2003年9月25-27日 广交会20号馆·东宝展览中心

 


参展程序:
1、参展企业填妥参展申请表(代合同),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
2、报名后须在7天内将所有费用汇至组委会指定账户(拒收无抬头支票及现金)。展位顺序分配原则为: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 
3、参展商在汇出参展费用后需将银行汇单复印件传真至组委会财务处以便核实。
4、大会组委会在收到参展商参展费用后,寄发参展商手册,合同正式生效。 
5、参展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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